本署107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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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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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中華民國107年度之内部控制,依據評估及稽核之結果,謹聲明如下:
一、 本機關確知建立、執行及維持有效的内部控制係由機關全體人員共同參 與,並依風險評估結果建立相關内部控制,其目的係在對實現施政效能 、提供可靠資訊、遵循法令規定及保障資產安全等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認,但不包括機關内部控制無法掌握之外部風險。
二、 内部控制有其先天限制,不論控制機制如何強化,有效之内部控制僅能 對相關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認,另環境、情況之改變,内部控制之 有效性亦可能隨之改變,惟本機關之内部控制設有監督機制,針對内部 控制缺失進行追蹤改善。
三、 本機關依107年度之内部控制建立及執行情形辦理評估及稽核之結果,認為本機關於107年12月31日整體内部控制之建立及執行係屬有效 ,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四、 本機關首長鄭檢察長文貴於107年7月9日就職,未就任前之内部控制係由前任首長謝檢察長榮盛推動及督導相關工作。
機關首長:鄭文貴
內控(內稽)召集人:方娜蓉
簽署日期:10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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