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110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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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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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中華民國110度之内部控制,依據評估及稽核之結果,謹聲明如下:
一、 本機關確知建立、執行及維持有效的内部控制係由機關全體人員共同參 與,並依風險評估結果建立相關内部控制,其目的係在對實現施政效能 、提供可靠資訊、遵循法令規定及保障資產安全等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認,但不包括機關内部控制無法掌握之外部風險。
二、 内部控制有其先天限制,不論控制機制如何強化,有效之内部控制僅能 對相關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認,另環境、情況之改變,内部控制之 有效性亦可能隨之改變,惟本機關之内部控制設有監督機制,針對内部 控制缺失進行追蹤改善。
三、 本機關依110年度之内部控制建立及執行情形辦理評估及稽核之結果,認為本機關於110年12月31日整體内部控制之建立及執行係屬有效 ,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四、 本機關首長於110年05月05日就職,未就任前之内部控制係由前任首長 張清雲推動及督導相關工作。
機關首長:費玲玲
內控(內稽)召集人:方娜蓉
簽署日期:11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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