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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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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署110年人事室科員約僱職務代理人公開甄選簡章(詳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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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0-07-12
  • 資料點閱次數:652

徵才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

一、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正取1名,並擇優備取2名。

三、性別:不限

四、上網期間:110713~718

五、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
)具公文寫作能力並熟諳電腦文書(WordExcel等)處理。
 (三)具有行政機關人事工作經驗,或熟悉公務機關人事作業系統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

六、工作內容: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七、工作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70號。

八、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之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代理人員於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另有違反契約情形者,隨時解除僱用。(已列入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人事行政類科暫列增額錄取人員分配職缺)

九、聯絡方式

(一)意者自即日起至民國110718日止,一律採通訊報名,親自報名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職務代理人」,以掛號郵寄至: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70號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報名時請檢具以下證件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影本請切結與正本相符)

  1、報名表(含自傳600-800字,各欄應填寫完整、黏貼最近半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親自簽名) 請至本署網站 (https://www.tnh.moj.gov.tw/)首頁/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繳)。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繳)。

  5、專長證明資料(無則免繳)。

(三)報名人員所附全部報名資料概不退還,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並追繳所領相關費用,涉及刑事責任者,依法究辦。

(四)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訂);另視疫情狀況,得採視訊方式辦理。甄選結果之正、備取名單公告於本署電子公布欄,備取人員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工作薪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五等280薪點,每月折合薪資34,916元 ;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聯絡電話:06-2243647;聯絡人:人事室鍾小姐;聯絡E-Mailtnhp@mail.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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