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署110年人事室科員約僱職務代理人公開甄選簡章(詳內文)。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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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
一、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正取1名,並擇優備取2名。
三、性別:不限
四、上網期間:110年7月13日~7月18日
五、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公文寫作能力並熟諳電腦文書(Word、Excel等)處理。
(三)具有行政機關人事工作經驗,或熟悉公務機關人事作業系統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
六、工作內容: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七、工作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70號。
八、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之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代理人員於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另有違反契約情形者,隨時解除僱用。(已列入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人事行政類科暫列增額錄取人員分配職缺)
九、聯絡方式
(一)意者自即日起至民國110年7月18日止,一律採通訊報名,親自報名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職務代理人」,以掛號郵寄至: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70號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報名時請檢具以下證件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影本請切結與正本相符):
1、報名表(含自傳600-800字,各欄應填寫完整、黏貼最近半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親自簽名) 請至本署網站 (https://www.tnh.moj.gov.tw/)首頁/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繳)。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繳)。
5、專長證明資料(無則免繳)。
(三)報名人員所附全部報名資料概不退還,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並追繳所領相關費用,涉及刑事責任者,依法究辦。
(四)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訂);另視疫情狀況,得採視訊方式辦理。甄選結果之正、備取名單公告於本署電子公布欄,備取人員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工作薪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五等280薪點,每月折合薪資34,916元 ;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聯絡電話:06-2243647;聯絡人:人事室鍾小姐;聯絡E-Mail:tnhp@mail.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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