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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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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階段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14
  • 資料點閱次數:2334

(一)如何聲請停止(延期)執行?

(二)受刑人經保外醫治或保外待產,病癒或生產滿二月時,應到何機關報到返監執行?

(三)聲請再審或聲請非常上訴的案件,可否停止執行?

(四)如何聲請囑託執行?

(五)易科罰金

(六)專科罰金

(七)發還保證金

(八)發還贓證物

(九)保護管束

(十)減刑相關問題

(十一)強制工作相關問題

(十二)偵、審期間被限制出境,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並已經執行完畢,現仍然被限制出境中,該怎麼辦?

(十三)受刑人認為在偵查、審理期間,曾受羈押,於有罪判決確定後,執行指揮書未將裁判確定前羈押日數折抵刑期,該怎麼辦?

(十四)受刑人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可否停止執行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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