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回首頁

:::

(一)如何提出告訴、告發?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0-17
  • 資料點閱次數:3109

一、如果您的權益被侵害,或知悉任何犯罪嫌疑者、除向警察機關報案外,可直接向本署訴訟轄區所屬各地檢署提出告訴、告發,或利用告訴(發)狀敘明犯罪事實及證據,寄(送)本署收發室,或到法警室按鈴申告。 請多利用本署專用檢舉電話號碼:(06)2282111及檢察長電子信箱

二、如果您申告之案件,係屬內亂、外患及妨害國交案件(刑法第100條至19條),可直接逕向本署提出告訴、告發。

回頁首